第九百章: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-《入骨宠婚:误惹天价老公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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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你不是从来不听流行歌曲的吗?

    歌手给钱就唱歌,唐简给了钱,点了歌,歌手就开始唱了。

    Because of you,一非常经典的流行歌曲,且有点悲情,木歌不是很喜欢,但它的旋律又非常好,能够唱出许多情侣在爱情中挣扎痛苦,又不舍得放手的纠结。

    她不喜欢,唐野也不喜欢,唐野喜欢热情豪放的摇滚,每次都会在家里放很嗨的摇滚,声音恨不得大的能把整个别墅都震塌,自己也会跳一些街舞,还有一些不伦不类的舞种,在他的身上,看不到一点官贵的气质。

    可他们都不喜欢的东西,唐简却很喜欢,他听的很出神,到了歌曲的高潮部分,甚至会轻启薄唇跟着无声的哼唱,仿佛他也是一个陷在爱情难题中的人。

    歌曲到了尾声,唐简忽然朝她看了过来,那眼神,好像她就是那个让他纠结和痛苦的人。

    Because of you。

    I am afraid。

    唐简的嘴唇轻轻启动,无声的说了一句话。

    因为你,我是如此的害怕。害怕拥有你,更害怕失去你。不敢让你知道我喜欢你,又怕你不知道。

    木歌看着他的眼神,那种感觉非常强烈,无数次了,她总是以为他喜欢她,可到最后,他都会让她清楚的明白,那都是她会错意了。

    “美女,你要点歌吗?”唱完一歌的歌手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沉默。

    木歌错开了唐简的眼神,问道:“你会唱中文歌吗?”

    歌手非常遗憾地表示不会。

    “那我可以借一下你的吉他吗?我可以付你钱。”木歌问道。

    歌手很热情大方:“当然,免费用。”

    木歌还是给了歌手十美元,然后借了他的吉他和麦。

    她没有和唐简说话,默默地背起吉他,纤细的手指在吉他弦上轻轻一拨,低缓又悦耳的吉他声便传入了唐简的耳朵里。

    木歌会弹吉他,他是知道的。因为他看过她拍的所有电影,其中有一部爱情电影的女主角是乐队的吉他手,男主是乐队的主唱,她是那个时候专门学的吉他。

    她唱了一中文歌,一唐简从未听过的中文歌。

    一九九五年。

    我们在机场的车站。

    你借我而我不想归还。

    那个背包。

    载满纪念品和患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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